根据区相关规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决定公开招聘一名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详情见《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一)申请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适应岗位要求履行注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正在有关部门审查但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者其他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学习内容的毕业生、退学者;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6月18日下午18:00。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二)注册信息
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格上手写签名和指纹,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报名信息表(可编辑电子版,附件3);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验证证书(学信网、学位网电子认证);
5、无犯罪记录的个人承诺书(表格上手写签名和指纹,附件4);
6、回避就业承诺书(表格上手写签名并按指纹,附件5);
7、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
(三)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将填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szgmjtysj@jtys.sz.gov.cn)。请将报名材料打包压缩。压缩文件名为“候选人姓名+职位名称”;报名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材料将不被接受;
2、联系人:朱女士;电话:0755-29552109(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注意事项
1、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2、具有国(境)外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和学位证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考最高年龄和取得相关职称或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时间以本公告发布前一天为准。
四、资格初审审核通过者,将于6月24日前通知。审核不通过者,不再通知。申请人留下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地址必须真实、准确,以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申请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能保持沟通畅通而无法及时联系申请人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笔试笔试内容以综合材料写作为主。满分100分,笔试及格分数7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短信或电话通知。
六、面试(1) 采访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员未达到招聘岗位面试名额(招聘人数的5倍)的,按实际通过笔试资格线的人数确定面试。但该职位最终候选人的总分不得低于70分。
(二)面试时间、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三)面试成绩及总分计算
1、面试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果该职位的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的顺序确定名次。如果以上分数相同,则进行额外测试以确定排名。
3、及格总分为70分。总成绩低于及格线的应聘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体检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按1:1名录取学生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名单将于面试后在光明区政府网上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布。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合格者,我局将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及聘用考试、体检、资格审查、考察合格的候选人,将在光明区政府网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无异议,或者异议经核实且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光明区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办理入职确定录用的应聘人员,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本次招聘一般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试用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定。试用期包含在该职位的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用工性质薪酬及晋升按光明区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一)本公告及其附件中的“上”、“下”、“前”字样均包括现行编号。
(二)不举办本次考试,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和资料。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为本次考试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三)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的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审查、考察或者公示的,不予聘用。体检或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填写。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负责解释。
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公开招聘普通岗位和专业岗位。
2、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公开招聘专业人员申请表
3. 报名信息表
4、无违法犯罪记录的个人承诺书
5、回避就业承诺书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2024 年6 月11 日
原标题:-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2024年6月一般职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1348899.html
温馨提示:由于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和招聘内容不断变化和调整,以上专业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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