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是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为加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海安市科级以下干部调动和借调管理办法的通知》号(海办[2022]109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会议决定,从全市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到海安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1) 调节范围
调动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见《2024年海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评选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以下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受到群众认可;
(二)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后出生);
(三)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按月计算);
(四)近三年年度岗位考核合格及以上(试用期除外);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素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一)被开除党籍的;
(二)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得出结论,或者受到党政纪律处分、正在追究责任并影响期未满的或者因期限届满而受到影响;
(四)未达到3年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未达到约定的最短服务年限的;
(五)转让后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和服务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现职级以注册时担任的职务为准。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
登记将在现场进行。申请人须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见《岗位简介表》)进行报名。
2.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8:30至6月18日12:00。资格预审时间为6月11日8:30至6月18日14:30。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公开招聘的候选人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打印《2024年海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携带以下报名材料:个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戴帽子彩色正面照片2张; 与岗位要求相关的相关材料; 历年年度考核证明; 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选拔过程。凡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终止评选程序。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资格预审和复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可在报名期限内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如果换仓,需要重新填写《报名表》。
本次公开选拔比例为1,333,603。报名完成后,不符合考试开放比例的职位将相应减少或取消。已被取消职位(电话通知)的,可于6月18日拨打14:30-17:30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知,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门票。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请参见门票。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选拔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也不指定复习材料。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书面表达能力。
2.面试
面试将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按照选拔计划中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果笔试结束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成绩相同,则两位考生均进入面试。
3.总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公开选拔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候选人,若总分相同,则面试分数较高者优先。如果候选人自愿放弃,则在同一职位的合格候选人中,从最高分到最低分的候选人一次性获得补偿。
(三)体检及检查
面试通过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选人数1,333,601人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公示人数比例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复试。) 经确认,复试成绩较高者择优。) 如果考生主动放弃,同一职位面试通过的应聘者,从最高分到最低分一次性给予补偿。体检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主动放弃的,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是否提出补充申请,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
此次检查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实施。通过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材料、对主体进行访谈等方式,对主体的品德、能力、勤勉、业绩、廉洁、政治业务素质、岗位适应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等等。品格检查。检查对象所属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检查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检查组应当形成书面检查意见。
(四)公告及相关程序
体检合格的拟调动人员和考察结果将在公告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选拔调动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并归档。对举报问题严重并有确凿证据的,将取消其公开选拔资格。若候选人自愿放弃,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是否更换。
三、其他事项本公告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热线:88917389;
监督电话:88269591(市纪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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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海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选聘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4年海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 年6 月6 日
原标题:海安不动产登记中心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aian.gov.cn/hasrsj/gggs/content/e939b66c-fc53-4e6c-a993-305ebf9c14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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