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16号)和省卫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24]20号)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做好锦州市2024年全科医生招聘计划工作,以下招聘实施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
一、招聘对象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官办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或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未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无工作单位(停止执业)的所有执业人员(执业两年以上的执业医师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招聘条件(一)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担任全科医生;
(二)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三)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全科医学专业,或经过省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或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年龄45周岁(1978年6月7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医学大专及以上学历(限临床、中医类)。
对黟县招收的特殊岗位全科医生,其专业资格可放宽至执业助理医师,学历可放宽至医学大专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二级及以上医院临床工作经历2年以上,具备全科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年龄40周岁(1983年6月7日以后出生)及以下;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和中医类)。
对黟县招收的特殊岗位全科医生,其专业资格可放宽至执业助理医师,学历可放宽至医学大专学历。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等证件的截止时间以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7日(含)之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专科学历无法报考的全日制研究生,以及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大专学历无法申请的学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申请。
申请人负责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用人单位无关。
三、招聘方式本次公开招聘特殊岗位全科医生,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工作步骤(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岗位信息在锦州市卫健委官方网站(http://wjw.jz.gov.cn/)上统一公布。咨询热线:0416—3125037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8:30-6月21日16: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对候选人申请资格的初审将在网上进行。该职位有效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应达到2,333,601人。申请人请登录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jz.gov.cn/)下载并准确填写《锦州市2024年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提交申请表(应聘者诚信承诺书须本人签字)、身份证正反面、所申请职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及学信网的证明(教育部在线核查报告)学历(学生身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证书、2年(含)以上合法有效的临床工作经历证明(合同及单位加盖工资单)二级及以上医院,扫描并以PDF形式上传至邮箱:zzrs3125037@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特岗报名”。
3、注册应当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核或者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不能同时使用新旧身份证号码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笔试
1. 笔试准考证的发放
根据网上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近期同版一寸照片两张到锦州卫生大厦(市府路55号)十楼科教科领取准考证笔试门票。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内容为临床医学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乏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笔试后确定。笔试成绩、进入资格现场审核人员名单、资格现场审核时间、地点等通知通过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jz)发布.gov.cn/)。
(四)现场资格审查
我委将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资格对候选人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核和确认。报考人员须持有所应聘岗位所需的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信网证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证书,以及合法有效的第二次临床经历。二级以上医院工作2年(含)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请至锦州健康大厦(市府路55号)10楼科教科参加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所申请职位的要求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将随时取消该应聘者的考试和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及相关事项将通过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jz.gov.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的比例1,333,602人,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笔试通过者中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未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并列的最后一位面试官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主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该职位将予以填补。如面试人选已公布,而更换面试官未及时公布,则不再公布,我委将向已进入该职位面试的其他候选人说明情况。替换后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是否适应实际岗位的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者,不予录用。
2、访谈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相关事项在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jz.gov.cn/)发布。
3、面试时,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
(6) 加权总分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申请人的总成绩。总成绩在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jz.gov.cn/)上发布。
(七)体检
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顺序确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体检人员名单在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jz.gov.cn/)上公布。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0]22号)、010-010- 30000(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2]65号)组织实施。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0]82号)。
体检由我委在具有公务员考试、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候选人。
(八)检查
我委进行现场调查,了解被检查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对被检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检查中发现劳动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检查结论和依据明确告知被检查人。考试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
(九)宣传就业
体检确认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将在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jw.jz.gov.cn/)向社会公开,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后,各县(市)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首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明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部门和社会全过程。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者报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学校或者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项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六、薪酬待遇(一)特岗计划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机构同类人员的工资和保障待遇位于。
(二)职称晋升
乡镇卫生院特岗全科医生工作时间按城市医生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在基层累计服务时间计算。
特殊岗位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可按照国家年限标准提前一年参加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资格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限为5年,并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劳动合同、不履行职责或者在乡镇卫生院工作不满5年的,终止劳动合同,取消事业单位人员资格。
聘用期满后,鼓励特殊岗位全科医生按照自愿原则和有空缺的情况下继续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由县(市)卫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相应的人事关系办理并纳入乡镇卫生院常驻岗位管理;对愿意返回人事关系所在县医院的,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常任岗位管理,返回县医院工作。
七、其他(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申请人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者应保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自报名时起至拟录用人选公告(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保持畅通。沟通方式不当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招聘期间,未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温馨提示:由于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和招聘内容不断变化和调整,以上专业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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