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归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归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归人社发[2015]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根据桂政办发[2022]13号精神)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市委编辑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4年梧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和计划招募单位为梧州市志祥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招聘3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质等见《2024年度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基本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日至2006年6月3日出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取得医学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在原规定基础上放宽10岁。具体而言,根据岗位要求,是否放宽由招聘单位决定。

2、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和岗位所需的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或者各级公务员在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禁止报考且处罚期满的人员;依法被开除公职不满五年的;有其他情形依法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4、实行公开招聘回避制度。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婚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亲婚姻关系的,不得报考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等职务;以及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级和下级的人员。领导关系职位。

(七)招聘条件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日,年数按整年整月累计。

(八)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九)招聘单位不得拒绝符合申请条件的应聘者的申请。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将个人应聘材料扫描电子文档打包压缩于“XXX(姓名)应聘XXX单位XXX职位”文件夹内,发送至招聘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所申请单位(详见附件1)。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或电子扫描件:

1、《2024年梧州市市直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 (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扫描件);

3、在职员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申请的证明(单位印章扫描件);

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单位盖章扫描件)。

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职位。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虚假信息或材料不完整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并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8:30–2024年6月7日18:00之前。

(二)资格初审

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招聘单位进入邮箱下载并打印应聘者的应聘材料,根据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于二日内提出是否同意应聘的意见。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拒绝申请;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须简要说明原因,并及时在线反馈给申请人。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认真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因审核不严造成错误的,招聘单位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报考者和参加考试时所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者应仔细阅读、了解岗位资格,并仔细核对个人信息。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不正确。信息、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或面试资格审查等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如申请人需要对《岗位表》内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资质进行咨询,请直接联系《岗位表》所列资质审核单位。

五、招聘方式及开考比例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方式。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招聘岗位不符合考试公开比例且因工作原因急需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 )应在报名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2024年6月12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部门报备,经保卫局同意后方可举行考试。对因未达到考试招聘比例而无法招聘且无人应聘的职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六、面试(一)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资格初审合格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安排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应当提供上述申请材料的原件。个人信息及材料正确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初审时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面试资格审核时间: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采访组织。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约谈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入面试。

(三)访谈法。它将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确定为考核候选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姓名、籍贯、毕业学校、工作单位、父母等个人信息。凡是透露姓名的面试均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3-5分。各招聘职位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面试结果。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考试或考生缺考且面试时未达到1:3考试比例的,考生该职位成绩须达到70%以上(含70%)考场面试满分后进入下一流程。应聘者成绩未达到70%以上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七、考核面试结束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将在1:1个招聘岗位的合格候选人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比例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学历较高者进入考核程序;情况相同的,由具有较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职业资格证书级别相同的,由职业资格证书较高者进入考核程序;情况相同的,从事临床工作时间较长的,进入考核程序;通过以上仍不能确定人选的,将另行组织面试,成绩最高者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法律法规、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被评估人的身份等。研究工作情况、身体状况、需要避免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审核时,将核实候选人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资格,提供的申请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回避申请情形。因重要档案资料不全等原因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按照《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号文件(桂高发会[2018]号)要求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3)不得确定为招聘候选人。因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空缺的,可按应聘同一职位的合格候选人面试成绩的顺序递补。

八、体检(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数1:1个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制定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的体检项目不再复查。体检项目需要当日现场复查的,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进行复查。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构提出复查申请,复查由体检机构负责。批准后进行。未当日复查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在原体检医院复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影响体检结论的项目。

(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面试通过的应聘同一职位的应聘者中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公示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并择优确定的考生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公示,同时在广西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西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补充。

十、人员聘用(一)经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录用人员为首次受聘的大学毕业生,试用期不得超过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内工资福利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或者试用期结束时考核不合格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新工作人员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号文件(归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号文件(归人社发[2015]37号)规定执行。实行“固定人员、固定岗位、非固定人员”的人事管理,纳入岗位设置和用人制度管理。

新入职人员在任职期间,在工资标准、职称评定、竞聘、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与编制内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保费。

十一、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工作。

(二)加大监管力度。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实行诚信申报制度。应聘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

1、面试资格审核通知发布后,应聘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阶段,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公告发布后,应聘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阶段并放弃;

3、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应聘者放弃。

(四)严格宣传招聘工作纪律。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符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回避制度。对违纪违规的申请人、招聘单位和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者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对违规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十二、其他说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774-3888731

监督电话:0774-3888721

梧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5 月20 日

附件1:2024年梧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梧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doc

原标题:梧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z.gxrc.com/Article/info/096f24a7-2b02-4404-a0b5-eb34942f47f0

温馨提示:由于考试信息、考试政策、招聘内容不断变化和调整,以上专业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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