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招聘一批公基于社会评估的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德才兼备的考核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四川外国语大学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一)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担任该职位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受处罚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备忘录明确的失信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原工作人员5年,以及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纪律等原因处于停考期间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6条不允许申请。
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含新提拔领导干部试用期)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公告或者国家机关招收(聘用)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双方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并完成招考(聘用)公告,由我市公费培训,定向到基层事业单位就业但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终止培训、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校非应届毕业生及其他不准就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适用。
(2)年龄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1日。例如,“35岁以下”是指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36岁以下的人员,依此类推。其中,对于退役军人或者退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的消防救援人员,年龄放宽3年。对特别优秀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须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注册时应诚实、准确、规范地填写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指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审查按照本公告附件2公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综合运用本目录《说明》规定的相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之前”、“之后”均包含当前水平(数字)。比如你35岁以下,就全部包括35岁;如果您高于专业级别10,则将包括专业级别10,依此类推。
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点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未按时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将被取消进入后续招聘流程的资格。
报考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境外)普通高校毕业的2024届报考者还须取得学历(学位) )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考核招聘需网上报名。应聘者应仔细核对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并按照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和参加考试。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四川外国语大学人才招聘网站(网址:rszp.sisu.edu.cn)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报名要求上传所需电子材料(包括证明材料、电子报名照片等)。根据网页提示和要求,提交并完成注册手续。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全部申请信息,上传电子材料(包括照片),记录关键报名信息。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及时组织考核。报名截止前相应职位已招收的,不再接受申请。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人力资源办公室将根据应聘者填写的信息和岗位申请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用人部门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确认,并告知参加复试的相关事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专业面试前进行,针对拟进入专业面试阶段的人员进行。进入专业面试阶段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资格审查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3。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者,资格审查时核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未按要求提供或经核实在最短服务期限内的,将进入后续流程并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沟通方式不准确、拒绝接听电话等原因无法联系到应聘者的,招聘人员可通过短信、官网公告等方式通知应聘者,未按要求参加审核的,将予以处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的,取消资格。
五、考核本次考核招聘包括专业面试、心理测试和综合面试。应聘者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携带身份证件等参加考核。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一)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以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综合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专业面试满分100分,测试时间20-30分钟。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以面对面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综合考虑应聘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专业素质等方面。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测试时间10-2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
访谈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育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育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指导和监督。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果当场公布,并经应聘者确认。面试综合成绩和专业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予确定为体检人选。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采用现场测试或在线测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状况等综合状况。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体评估分数,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四)考核总分的计算
总考核分数=专业面试分数40%+综合面试分数60%
评估总分采用百分比制计算,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根据拟招收职位的数量,按照报考人员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总分相同时,退役军人或已退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优先作为体检人选;其他候选人按照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学历、职称、专业资格、专业资格等择优录取。专业面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考虑;若分数仍相同,则进行附加综合面试考试,附加考试分数较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四川外国语大学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等规定,根据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填写与法规。除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考单位或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自收到体检结束通知之日起7日内进行复查。经四川外国语大学同意后,前往指定医院复查。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检查阶段。被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检查人员。
此次检查由四川外国语大学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检查组由2名以上正式人员组成,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日常学习等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进行全面检讨,是否有必要避免出现这种情况等。
检查组要审查候选人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候选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重点检查现场检查、延伸检查、官网查询等进行核实。其中,学历、学位和信用信息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高管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获取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验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说明考察情况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资料报送用人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检查资格。进入考察流程后,应聘者无正当理由放弃继续任职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登记并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应聘者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发现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的,取消其进入后续招聘流程或继续录用的资格。实施面试组织后经核实的,该空缺不再填补。
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在体检、考察期间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以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补缺以及补补多少次。需要补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若替补候选人总分相同,则按照前述规则确定替补候选人。替代候选人面试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将在四川外国语学院人才招聘网站(网址:rszp.sisu.edu.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披露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分以及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岗位所需专业(执业)资格等要求招聘条件。公告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因任何原因出现的空缺将不再填补。
八、聘用及待遇对已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用人单位应提出拟聘用意见,并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市级机构备案。报名完毕后,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报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签订《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豫府发[2003]37号)、《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豫人发[2006]68号)建立人事关系和完善就业程序。薪酬按照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引进人才落户补贴、科研启动费等福利详情请参见四川外国语大学人才招聘网站-招聘公告(网址:rszp.sisu.edu.cn)或来电查询。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有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被发现隐瞒聘前病史、身体状况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终止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人员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条例[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育人社发[ 2023]72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律检查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反规定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注册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发现应聘者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实,未核实的予以暂停聘用;如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情况,或者提供不真实材料、信息影响审核结果,干扰、影响检查的,单位检查客观、公正,将得出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应聘者如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一经查实,将视为不当行为、失信行为,由招聘单位向招聘单位举报。市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管理部门应当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相关单位,并按规定限制申请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十、其他招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请咨询如下:
1、本公告由四川外国语大学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复审、考试、体检、检查、公示等相关问题,咨询电话为:023-65385230严老师。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65385230严先生。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及情况举报邮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温馨提示:由于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和招聘内容不断变化和调整,以上专业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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