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招聘一批基于社会评估的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教育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服务0至12岁儿童成长、教师教育协同创新特色鲜明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前身是1954年创办的重庆中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1973年更名为重庆师范学院。 1984年,合并成立重庆教育学院。 2012年,改制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2015年获学士学位。 2021年获批重庆市新一届硕士学位授予项目建设单位,学校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学校设有12个二级学院,在校本科生16000余人。设有45个本科专业,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医学、法学9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南山、学府大道两个校区,建筑面积42.14万平方米。办学70年来,学校秉承“锲而不舍、追求完美”的校训和“自强、创新、求实”的校风。面向0至12岁儿童组织学科和专业,坚持完善和提高师范教育,专攻非师范教育。教育已形成基础教育和重庆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定位。
二、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德才兼备的考核方式。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报考条件(一)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
4、具备国家规定的担任该职位的必备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受处罚人员、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的备忘录规定的失信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担任机关、事业单位原工作人员满5年,以及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纪律等原因处于停考期间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6条规定不得申请。
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含新提拔领导干部试用期)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公告或者国家机关招收(聘用)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双方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并完成招考(聘用)公告,由我市公费培训,定向到基层事业单位就业但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终止培训、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医学生)、现役军人、在校非应届毕业生及其他不准就业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适用。
(2)年龄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例如,“40岁以下”是指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在41岁以下的人员,依此类推。其中,对于退役军人或者退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的消防救援人员,年龄放宽3年。对特别优秀人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可后,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须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名。注册时应诚实、准确、规范地填写专业名称。
招聘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指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审查按照本公告附件2公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综合运用本目录《说明》规定的相关规则。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称“上”、“下”、“前”、“后”均包含当前水平(数)。比如你40岁以下,就全部包括40岁;如果您高于专业级别10,则将包括专业级别10,依此类推。
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点均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未按时提交招聘公告规定的应聘资格材料的,将被取消进入后续招聘流程的资格。
报考2024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境外)普通高校毕业的2024届报考者还须取得学历(学位) )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应聘者应仔细核对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应聘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和参加考试。
(1) 提交申请
应聘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17:00前提交简历,《重庆第二师范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院校+**专业+最高学历+职称+应聘职位”,附件(控制在5M以内)发送至用人部门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应聘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按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所有应聘信息,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记录重要报名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岗位申请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合格的,用人部门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回复确认,并告知参加复试的相关事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考核前进行,针对拟进入考核程序的人员进行。进入考核人员,持资格复审材料按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者,资格审查时核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5)。未按要求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在最短服务期限内的,将被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和就业资格。
如因沟通方式不准确、拒绝接听电话等原因无法联系到应聘者的,招聘人员可通过短信、官网公告等方式通知应聘者,未按要求参加审核的,将予以处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的,取消资格。
六、考核评估包括面试和心理测试。应聘者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携带身份证件等参加考核。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面试结果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确认并签字。
(一)面试
面试以面谈形式进行,主要综合考虑应聘者的科研水平、教学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专业素养等。得分为满分100分,时间15分钟。
访谈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育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育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指导和监督。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确定为体检候选人。
(二)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状况等综合状况。心理测试没有分数。根据结果是否异常来判断是否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总考核成绩,但作为就业的重要参考。
(三)总分计算
考核总分=面试综合分。
评估总分采用百分比制计算,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根据拟招收职位的数量,按照考生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考生。考核总分相同时,退役军人考生或已退出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的消防救援人员优先作为体检人选;其他候选人按照学历、职称、专业资格以及与岗位任职资格相适应的专业资格择优遴选。若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附加综合面试,附加考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考虑。
体检在指定的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由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等规定,根据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填写与法规。除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考单位或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自收到体检结束通知之日起7日内进行复查。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指定医院进行复试。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检查阶段。被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检查人员。
检查由学校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检查组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将对政治思想素质、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评价,对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检查组应当查阅候选人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查候选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并进行现场检查、延伸检查、官网查询等查看。其中,学历、学位和信用信息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高管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获取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验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说明考察情况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资料报送用人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重要依据。
考生应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检查资格。进入考察流程后,应聘者无正当理由放弃继续任职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登记并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在体检、考察期间主动放弃资格而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以根据岗位短缺程度考虑是否填补该职位。需要补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若替补候选人总分相同,则按照前述规则确定替补候选人。
应聘者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发现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的,取消其进入后续招聘流程或继续录用的资格。实施面试组织后经核实的,该空缺不再填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者体检、考察时被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不足部分不再补补。
八、公示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事宜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www.cque.edu.cn/rsc/)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披露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综合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毕业时间、职称、专业(执业)资格等要求。职位招聘条件。公告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经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申请,并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报名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报名。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签订《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豫府发[2003]37号)、《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豫人发[2006]68号)建立人事关系和完善就业程序。薪酬按照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有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或者被发现隐瞒聘前病史、身体状况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终止聘用合同。
十、纪律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人员工作纪律必须严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条例[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育人社发[ 2023]72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重庆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纪律检查和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注册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执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发现应聘者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实,未核实的予以暂停聘用;如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情况,或者提供不真实材料、信息影响审核结果,干扰、影响检查的,单位检查客观、公正,将得出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应聘者如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专业(执业)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一经查实,将视为行为不端、失信行为,由招聘单位向招聘单位举报。市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管理部门应当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相关单位,并按规定限制申请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十一、其他招聘过程中涉及的相关问题,请咨询如下:
(一)本公告由重庆第二师范大学负责解释。考试信息请咨询用人部门(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二)政策咨询热线:023-61638809,邮箱:rsc@cque.edu.cn。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及情况举报邮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温馨提示:由于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和招聘内容不断变化和调整,以上专业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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