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37号)规定,为满足补充人员的需要天津市荣军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招聘原则单位名称:天津市荣军医院
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南路114号(静海校区)、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盘山风景区(蓟州校区)
单位性质:财政补贴机构
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全市伤残军人和服役期间患有严重慢性病、精神疾病的军人的医疗和保障服务;承担全市优抚对象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疗养服务;承担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的其他人员接收和待遇任务;向社会提供公共医疗服务;完成市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计划本次招聘涉及岗位7个,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及职责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一)招聘对象
1、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
2、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号文件(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2021]83号)要求,技工院校预科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对待。
(二)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专业参照教育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未成年人不得注册。
4、能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遵守回避的相关规定;
6、非津市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在津落户条件;
7、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8、应届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
9、符合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终结、被开除公职的;
(二)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过程中被发现有舞弊行为并被禁止参加考试的;
(三)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限制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现役军人;
(五)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本科生、研究生;
(六)法律规定不准职工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所列职位,聘任时即构成回避关系。
四、招聘信息发布本次招聘工作委托华北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自2024年5月10日起,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将在以下网站发布:
1.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s://tyjrswj.tj.gov.cn
2.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3.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1) 报名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服务费缴纳均在网上进行,由华北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应聘者请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9:00。
资格审核时间:5月16日9:00至5月21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17:00。按照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在考试报名平台上缴纳费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者不得报考其他职位。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和缴纳费用的比例不得低于1,333,603人。如果达不到这一比例,招聘计划将被取消或减少。已报名不能参加考试的岗位,并已通过资格审核并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于5月23日拨打14:00-17:00在线申请变更。
(二)资格审查
天津荣军医院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将在申请人报名后48小时内回复。申请人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候选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擅自伪造、变造有关文件、材料、信息取得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华北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的技术支持和具体实施,保障网络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的,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报名截止后,报名表不得修改。如因个人原因填写错误,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付款方式
笔试考试费为每人90元(共2科考试,每科45元)。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无效报名。
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对享受国家低保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者,减免考试费。城镇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携带家庭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原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最低保障金(复印件)和户口簿。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所在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殊贫困证明、特殊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2024年5月22日天津9:00-16:00 市人力资源测评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路5号301室)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联系电话:022 -28013603。
6. 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华北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过程中,未通过任何科目考试的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一)笔试
笔试试卷由华北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订购。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主要考核考生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每科满分为100分,为闭卷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5月30日9:00-6月1日9:30
笔试时间:6月1日
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的申请人不得参加考试。
6月13日,申请人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通知书。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名单。笔试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成绩较高者优先;如果各科成绩相同,则一起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有空缺,将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填写订单后进入该招聘职位面试的人数仍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该职位实际面试人数补足。接受采访的人数。面试前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须于6月17日携带以下材料到招聘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如有补发的,补发时间为6月20日):
(一)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
(三)退役军人定向招募申请人,须提供退役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校证《职业能力测试》及学位证明材料。根据《毕业生推荐表》(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99号)的要求,继续实行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休假补办”机制,推迟学历认证以上证书到注册链接。届时,如不能提供相关材料,将取消其资格。
(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副本;
(6)在职应聘者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批准证明(加盖公章)。对用人单位出具批准证明有困难的在职应聘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在体检或者考察时提供。
资格审查地点:天津市静海区胜利南路114号(天津市荣军医院静海分院)。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应聘同一职位的应聘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最低的顺序递补。考试。
缺考、违纪、零分、无效成绩的应聘者将不被允许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2024年6月27日9:00至2024年6月28日17:0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缴纳面试报名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每人45元。
2、应聘者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材料的申请人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结果。考试单位将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该职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未达到合格标准者,不予录用。
面试按照《教育部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73号)等相关规定进行。面试题册由华北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印制。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200分)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和面试过程中,未通过任何科目考试的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2024年7月4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平局,导致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分较高者优先。公开招聘结果将在招聘单位的显着位置公示。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阶段(考生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在收到结果后7日内申请复试,复试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试结果为准,因招考单位以外的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了)。
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该职位总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平局,则按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填写。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职业能力测验》分较高的考生。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稍后电话通知。
八、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遵守法规和纪律的情况以及需要避免的情况。检查要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掌握被检查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平,如实出具检验材料。经审查和备案审查不合格或者经审查不适合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因自愿放弃、拒聘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等额填补。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时,《职业能力测验》内成绩较高者优先。
九、公示及聘用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拟聘人员信息披露范围与招聘公告范围一致,披露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不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存在影响聘用问题并查出实质性证据的,不予聘用;举报问题暂难以核实的,将暂停聘用,直至核实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主动放弃聘任、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情况的,产生的空缺将根据应聘人员的实际情况而定。同一名次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做补品。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为替补。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职业能力测验》内成绩较高者优先。接替人员将按规定接受体检、检查等工作。
十、特别提示招聘岗位中,专业岗位1、2、3、6、7工作地点位于天津市荣军医院静海院区,专业岗位4、5工作地点位于天津市残疾人医院蓟州院区。天津市残疾人医院。
十一、咨询、监督电话公开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员工,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辞退。从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如有申请人按要求需要回避但未落实回避政策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纪律、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申请人的资格。
招聘咨询热线:022-6892121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转17:00。
主管部门: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监督电话:022-83685564
注册技术咨询热线: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征聘工作积极接受市纪委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温馨提示:由于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和招聘内容不断变化和调整,以上专业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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