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号(永政发[2007]109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号(永人社发[2012]1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23名急需医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一)户籍无限制。
(二)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出生日期依此类推)。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副高级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45岁以下,高级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在50岁以下。
(三)各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医务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象山县卫生系统人员不得申请。
二、招聘工作程序及办法(1) 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5月20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象山县卫生局803室,(象山县丹东南街新城商务大厦1号楼803室)。
4、报名要求:申请人下载并填写《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教育部学生工作司出具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户口本等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往届学生须携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1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5、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对象是我县紧缺的医务人员。原则上要求合格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为3:1;低于3:1的,按合格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
(二)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本次采访由象山县卫生局组织。面试时间定于5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进入考场。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予以淘汰。面试主要测试各医学专业的基础知识。
(三)签订合同。每个职位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1:1的比例选为合同候选人。如果分数相同,他们都将被确定为合同候选人。确定为签约合作伙伴的,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
(4)体检。面试通过者中,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分数相等则全部录取确定为体检对象。入围考生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检查工作由象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检验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股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将作为本次录用与否的依据。考试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合格者列入拟录用名单。
(六)公示和招聘。考试合格者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详见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向山.gov.cn/col/col1229056710/index.html)和象山县卫生局网站(http://www.yangshan.gov.cn/col/col1229056710/index.html)。 gov.cn/col/col1229056793/index.html)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热线。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由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
三、其他事项(一)招聘实施流程及拟招聘人员公告的相关信息在象山县卫生局网站发布。
(二)应聘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名或者被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拟聘用人员涉及聘用(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公告结束之日起90日内自行解决。
(三)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出现职位空缺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自拟聘人员办理招聘手续之日起出现的空缺,不再填补。
(四)新录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用人制度聘用。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聘任协议。按公告规定的相应职位级别聘用,新一轮职位设立前不得调整职位级别。
(五)省外评定的高级职称资格须经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一经发现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六)新聘用人员须服务满10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方可申请县卫生系统外交流。具体按照《象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稳定卫生人才队伍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0]52号)执行。
(七)本期招聘用工工作接受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热线:0574-8938751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热线:0574-89386420(象山县纪委县监察局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
(八)对未答复的问题,由象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热线为:0574-89387316、89387317。
附件1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卫生系统急需紧缺医务人员公开招聘计划.docx
附件2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公开招聘医务人员登记表.docx
象山县卫生局
2024 年5 月8 日
原标题: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急需医疗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angshan.gov.cn/art/2024/5/8/art_1229056797_4386496.html
温馨提示:由于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和招聘内容不断变化和调整,以上专业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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