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政服务中心拟组建辅助机构服务小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辅助人员5名。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本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5名,均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助理代理服务专员。
二、招聘条件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注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三)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专业。
(三)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7日(含)至2006年5月6日(含)期间出生的。
(四)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五)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修养素质。
(六)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发现有舞弊或者其他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六)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或者逃避兵役登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仍拒不改正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的;
8、受过党和政府纪律处分的;
9、受到处罚期限或者影响期限尚未届满的;
10、加入邪教组织;
11、策划、组织、参与跳级、集体上访等行为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
三、招聘流程招聘采取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录用等方式进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 注册。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8日8:00至2024年5月14日16:30到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92号鸡西市市政服务中心221室现场提交申请材料。也可将材料打包成PDF格式或JPG格式发送至jxszwfwzx2021@163.com邮箱进行报名。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提出额外申请。需提交材料:学历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报考承诺书》复印件、近期2寸同背景免冠照片、学信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核验报告。申请人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对弄虚作假、不信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市服务中心根据招聘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电话通知申请人。资格审查贯穿人员招聘、聘用的全过程。发现相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者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人员的考试资格。
(三)考试
1、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招聘方式。报考人数在15人以上时,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择优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15人时,采取面试的方式聘用。
2、笔试。笔试主要包括公共科目。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工作动机、个人意愿、学习能力、服务意识、语言表达、仪表仪表、人际交往能力和技巧等。
4、参加笔试或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如采取笔试,笔试结果将在市营商环境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前15名的考生将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考生按照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名。前五名将进入下一阶段。若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如果仅进行面试,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考生进行排名。面试结果及排名将现场公布,前五名候选人进入下一阶段。
(四)评估与体检
1. 评估。考核主要采用各种方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对考生的资格条件、是否回避报考等进行审查。发现报名信息涉嫌造假的,立即核查,暂停聘用流程,直至批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考虑为录用人选,并当面通知。
2、体检。只有考核合格的人才可以参加体检。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号规定(人社部〔2016〕010-30000号)规定进行。 140)。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不予聘用。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应聘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填报,并进行考核和体检。
(五)宣传招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市营商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问题且有确凿证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包含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招收编外人员工资为每月1610.00元(含人身保险)。本单位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同时根据工作情况发放工作绩效工资,最高限额为1000元/人/月。
五、注意事项(一)应聘者应及时关注公众号、网站发布的公告及相关信息,了解招聘进展情况,同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个人未按时报到或其他原因错过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未按相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报名等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和就业资格。
本公告的解释权由用人单位负责。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政策咨询热线:0467-2391112
监督举报热线:0467-2187633
上述电话号码可在正常营业时间内拨打。
温馨提示:由于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和招聘内容不断变化和调整,以上专业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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