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其他类专技人才公告

为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号文件,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其他专业技术人才62名。设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招聘对象:博士生3名,硕士生及以上53名,本科生及以上6名。详细内容请参见岗位说明书(附件)。

招聘职位可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上查询。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清正廉洁。

3、热爱所应聘的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次招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其中,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职位,报考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无限制。

7、符合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以附件列明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按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要求还包括一些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实是院校开设并有职业生涯的专业。单位要求的专业。

八、本次招聘应聘者中“2024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对能提供《毕业生选择就业推荐表》份原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同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出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成为“2024届毕业生”:

(一)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工作单位尚未确定,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意见》)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及同期从国外(境外)毕业并完成学历认证但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上述人员注册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二)2024年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通过考研直接录取或国家认可的其他录取方式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在研究生学习期间没有工作经验的研究生。

(三)国家统一招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三支一扶”计划、乡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须在服务期满后2年内考核通过(截至报名截止时间)。

(四)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

九、向社会招聘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养对象。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过程中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通过住院培训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硕士毕业生同等待遇(住院培训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专业或类别一致)招聘岗位要求)。持续的)。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届毕业生。

(二)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罚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

(三)申请人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亲婚姻关系或者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申请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职位,以及:010 -30000 需要回避的职位。

(四)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

(五)国家和省对事业单位报考相关职位的人员另有规定的限制。

二、报名及审核(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9日16:00。

2、申请人可通过无锡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网站(https://58.215.18.11:9195/webrecruit/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

3、如某职位应聘人数未达到考试开放比例,招聘计划将减少或取消。已申请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其他职位。补充注册时间另行通知。招聘计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网上公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20日16:00。

2.专业名称调整的专业,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研究生院(科研机构)应当出具调整前和调整后的专业的书面证明。专业相同或者专业课程基本相同的,视为符合该岗位的专业要求。

3.对于未列入出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的专业,招生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三)答辩陈述及异议处理

申请人对资格初审提出异议并答辩的时间:

9:00-16:00 2024年5月6日至5月21日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9:00-17:00 2024年5月6日至5月21日

(四)资格审查

1、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将对拟参加考核的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资格审查时,应聘者信息与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不符的,视为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2、资格审查材料:

(1)应聘者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原件)、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委托培养、定向、协办项目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定向、协办单位出具的同意书申请,并经所在院校批准。

(二)应聘职位需提供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果职位申请需要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则必须提供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如要求您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资质材料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有专业方向,则需要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三)有效二代身份证。

(四)符合岗位招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学业成绩、成绩单等)。

上述所有证明文件均须提交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备查验。

(5) 付款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须缴纳报名费100元。考试开始时未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放弃。

(六)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从职位列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应聘。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变更。资格预审未通过的应聘者,可在报名期间申请符合资格的其他职位。

2、招聘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必须为满年。完整年数截至注册截止日期。

3、申请人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姓名一致。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前,应确认其专业《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与毕业证书上姓名一致。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将被视为提供虚假信息。

4、报名时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件须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一致。

5、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否则将被取消资格。

6、应聘者在填写信息时必须仔细阅读相关招聘信息,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通过应聘资格系统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申请其他职位。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导致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的,将承担相关责任。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过程中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终止录用流程。

(七)考试开题比例

A15、A35职位的考试开题比例为1:1,其他职位的考试开题比例为1:3。未达到考试公开比例的,市卫生健康委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并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量或者取消招聘岗位;对少数特殊专业或级别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岗位,通过市公开招聘进行,经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考试开考比例,并在市公开招聘中公告。相应的网站。

三、招聘考试(一)考试内容

没有指定的辅导书。考试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主要测试应聘者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工作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适应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和外表等。

(二)检验方法

除A15、A35职位需要直接面试,A21、A23、A31、A32、A40职位需要笔试+面试外,其余职位均遵循以下考试方式:

——个职位面试合格候选人5倍应聘人数;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为拟招聘岗位数的5倍,笔试+面试——人。

1.面试

面试时间:以各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按百分比计算,及格分数为60分。根据面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补测,根据补测成绩确定排名。应聘者可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面试结果。

2.笔试+面试

(一)笔试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通过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申请人可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面试成绩按百分比计算,及格分数为60分。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面试前缴纳面试费100元。应聘者可在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面试结果。

(三)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申请人可在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总成绩。

四、体检及考察1、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标准按照最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定点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体检前,2024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2、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喜人社发[2024]9号)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资格、政治思想、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行、个人素质等。信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五、公示及聘用1、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卫健委和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就业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相关录取及就业手续。因单方原因未能在招考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入学、就业资格。

3、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期满后一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公示期的。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聘用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将确定固定岗位和职级。试用期内经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外,还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不少于三年。

六、递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影响录用结果公告、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填补该职位的意见(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任)填写)并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应聘人员招聘情况将根据综合表现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填写,并在市卫生健康委及相应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完成入学手续后,不再提出补充申请。

七、诚信管理申请人在注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招聘过程中的失信行为将向公共信用信息机构提供。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过程中,应聘者的个人信用状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政策咨询报名资格政策咨询:详情见岗位简介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510-85221619转2003

其他政策咨询:0510-81822078

本公告由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九、纪律与监督无锡市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热线:0510-8182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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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其他各类专业人才岗位介绍表

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 年4 月26 日

原标题: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4年其他各类专业人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x2h.com/zhaopin/zhaopindetail/index/id/315/ti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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