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为鄞州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优质片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宁波眼科医院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职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宁波眼科医院是三级眼科医院。现有高级职称人才71人,硕士、博士研究生91人,其中博士后8人,20余人获得省、市人才称号。同时,温州医科大学宁波眼科医院、宁波眼科研究所挂牌。建立了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眼科基础实验室,并获得国家药品、器械临床试验资格。眼科学科被评为第四轮宁波市医学重点学科,眼科临床涵盖十个眼科亚专科。建院以来,医院先后荣获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医院、浙江省健康促进医院等20余项荣誉称号。
二、招聘条件和岗位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格、专业、岗位资格、专业(执业)资格;
4、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本次招聘按照系统报名、资格初审、查询及重新报名、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和招聘。
(一)报名
1.系统注册
时间:2024年5月8日9:00-5月10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认真阅读相关公告信息,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要求最后选择您要应聘的招聘职位并进行报名。本次招聘每位应聘者限报聘1个招聘岗位。截止日期后将不再接受注册和申请。注册流水号是申请人确认注册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11日9:00-2024年5月13日16:00
根据填写的注册信息,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对申请人开放。
3. 再次查询并注册
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16:00
已报名的人员可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者不得再次应聘其他招聘岗位。初审不合格的,可以重新申请其他招聘岗位,并进行资格初审。截止日期后不得再次申请。
4. 付款确认
时间:2024年5月15日9:00-2024年5月17日16:00。
资格初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缴费并检查是否完成。缴费标准为50元/科(浙物价费[2018]21号)。 (注:付款确认完成后才算注册成功,请勿使用信用卡支付)。若在规定期限内未确认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数三倍的,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名额,并在官网“人才招聘”的“职业招聘”栏目中公布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同)。
符合拟取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的应聘者,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可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取消指标公告之日(含),逾期未提出书面修改申请的,视为放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2024年5月25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市鄞州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
1.笔试
统一于2024年5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或补充通知为准)。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它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试卷属于社会综合类。主要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材料分析和写作。总分为100分。社会综合类得分低于60分的,将被淘汰。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指标号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最后进入面试的人在笔试中出现平局,则所有平局的人都将进入面试环节。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结果及面试入围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也将另行通知。
2. 资格确认
所有入围招聘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均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材料(证件)不齐全或提供的材料(证件)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确认通过的,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风度。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社会综合类低于70分的候选人予以淘汰,紧缺人才类低于75分的候选人予以淘汰。
受访者须出示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不再填补。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将结合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本招聘岗位面试通过者中,按照招聘指标数量,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总分并列,则由面试成绩较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额外测试。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后三个工作日在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
(三)体检及检查
社会综合体检由宁波市统一进行。体检、考察工作由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被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检查工作主要重点了解检查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适合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规定参照公务员录用检查有关规定执行。
(四)宣传招募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将在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于取得学位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时间。举报影响就业问题并查出实质性证据的,不予录用;如果举报的问题目前难以核实,可以对该员工进行停职,待问题澄清后再做出是否录用的决定。在聘用手续中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补充
1、资格确认开始前24小时按规定程序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招聘岗位笔试通过者中按照从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在签约过程中放弃或不合格的人员(急需人才)、体检考察(不适合作为业务人员录用)、公示期结束前招聘岗位有空缺的,或他们报告了影响就业的问题并核实了证据。录用或拟聘人员在聘用手续办理完毕前放弃或被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的,按照招聘岗位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手续办理完毕后,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不再填补。
四、相关政策1、劳动者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其中全日制研究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未通过的,劳动合同终止。
2、专业职务的聘任按照职称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一级条件的,可以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对入职后表现良好、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优先进行岗位晋升、轮岗交流、教育培训、临时培训等。
五、其他事项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申请人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和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职称及专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不含在校期间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含)。
3、学生籍贯是指学生通过高考并被大学录取后户籍地。户口登记以2024年4月25日(含)之前户籍所在地为准。
4.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处理。 2024年须于2024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及要求。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生可凭境外(境外)学籍证明申请,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境外)学历资格(包括的)。学位认证。以上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书签署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或证明的,不予录用。
5、招聘岗位涉及的专业类别,参见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国外(境外)大学同类专业,以所修课程为准。
6、现役军人、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以及2024年未毕业仍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生不得申请无法申请考试。申请学历和学位证书。
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确认资格时,必须提供单位同意申请的书面证明。申请社会综合类、定向培训或者委托培训的,必须提供委托培训单位同意申请的书面证明。
8、根据《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用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与领导干部结婚、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有旁系血亲、婚姻关系密切的申请人,可以参加领导干部所在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者本单位公开招聘时,领导干部应当逐步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并按规定实行委托面试制度。未按要求实行事前报告和委托面试制度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9、农业户口的,须在试用期或发工资期间办理农村转非手续;劳动者逾期不履行的,试用期或者初始工资期满后,劳动合同终止。加入公司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自查,明确享有股份制经济合作社股权、农村宅基地审批、水库移民支持、房改政策等各项福利的权利。
十、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出现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11、关于申请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各招聘岗位咨询、督导电话见附件1。
详情请见: 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s://www.nbyz.gov.cn/col/col1229622357/index.html
附件1 2024年宁波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表.xlsx
附件2 现场资质确认材料清单.doc
宁波眼科医院
2024 年4 月26 日
原标题:宁波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业务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eye.com/art/2024/4/26/art_9945_635737.html
温馨提示:由于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和招聘内容不断变化和调整,以上专业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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