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经济开发区年度事业单位(教育)公开招聘计划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师函[2024]11号)的要求,现将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应届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申请。
香港和澳门居民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符合资格的职位。
济宁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具体见附件2),可申请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退役军人申报相关政策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条例[2019]1号)规定情形的,不得应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学历),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1) 报名
报名同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全市实行统一登记制度,限制每人在本市(含县、市)内担任一个职务。
1. 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报名网址:济宁市教育局网站(http://jnjy.jining.gov.cn)。
申请人应登录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个人都被限制在一个职位上。申请人可以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最后的信息将自动替换之前的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后,不得更改。 2024年4月28日16:00后,如单位尚未通过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得变更为其他岗位,且不得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考者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考试,报考者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扰乱报名秩序的,经核实,将被取消报名资格。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者如需咨询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况等资质,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招聘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符合申请资格并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拒绝申请;初审未通过的,应当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申请人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须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招聘单位应当保留应聘者的注册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3. 网上支付
付款时间:2024年4月25日11:00-2024年4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并进行网上支付。逾期未进行网上支付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恕不退款。
申请人需缴纳面试费和考试费每人70元。申请人拟享受考试费用减免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减费手续。
报名完成后,报名人数未达到1,333,603比例的招聘职位,如拟招聘1人,则取消该招聘职位;拟招聘两人以上的,招聘岗位数按规定比例相应减少。减少和取消招聘计划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公告。
招聘职位被取消的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亲自提出申请,并可重新申请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重新申请只能进行一次。付款成功后,请应聘者关注取消职位公告,并保持沟通畅通。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无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面试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现场进行(退役军人定向岗位初审和面试前资格审查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招聘单位)。招聘单位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用人单位还应对应聘者回避聘用行为进行审查。
报考者须按照规定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有效身份证件、《2024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类)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类)诚信承诺书》、近期1寸免冠同基免冠照片3张(与准考证照片同基)及相关证明材料招聘岗位的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一)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2016年12月1日后入学并于2024年毕业的符合教研部函[2016]2号和教研部函[2019]1号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二)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加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公章的解除协议证明或《同意报考证明信》。
(三)与国内普通高校2024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取得学位证书及学位证明材料的承诺函;已取得国家(地区)国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经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归来应聘者还须提供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翻译材料由符合条件的机构颁发,并声明9月30日前可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承诺(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四)其他人员申请的,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和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
(五)在职人员、定向培养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未按期提交的,视为放弃。在职员工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申请或辞职的相关规定。
(六)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出现役证明和县(市、区)退役军事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请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及格成绩截图或师范生专业能力证明(如应届师范生所在院校)所在地区尚未颁发师范院校教师专业资格证书的,暂不提供),并提供承诺。函,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八)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材料。
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其申请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需于2024年5月23日9:00至2024年5月26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2024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笔试准考证》。
笔试由市教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笔试仅考一科,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专业知识、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和教育应用知识两部分。教育教学中的教学理论。重点是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评分的形式。
笔试成绩可在济宁市教育局网站查询。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济宁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按照鲁发改〔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为40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且最后成绩并列的,将一起进入面试范围。若笔试通过人数尚有空缺,则取消招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及格线的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候选人名单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面试由济宁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将以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果由面试官现场评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官公布。
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请登录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
面试合格分数线内,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计算申请人的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数字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候选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补考。
按照鲁发发改〔2018〕142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试费为70元。
四、考察和体检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检查、体检工作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统一指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考察、体检的顺序,并等量组织。
检查可根据工作条件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以及是否存在应当避免的情形,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以及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准入查询需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鲁老师函[2023]35号)进行。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查考察对象的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检查情况作出检查结论。
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老师函[2024]11号)规定,应对申请人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审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中同等填补。
五、公示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济宁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予以公布。公告发布后,不再更换。公告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就业的,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就业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程序。举报问题一经查实,影响就业的,将不予录用。用人单位与用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并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其他1、本次招聘的后续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济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留下的电话畅通。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辅导书籍,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宣传册、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上”、“下”、“前”、“后”等用语均包含本级别和本基数。
附件1:2024年济宁经开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教育)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报名须知.doc
附件3:注册同意书.doc
济宁市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4 年4 月19 日
原标题:2024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学历类)简章
文章来源:http://jkq.jining.gov.cn/art/2024/4/19/art_71152_27234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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