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中小学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招才引智”力度,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7名。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聘用标准,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待遇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7名。具体职位请参见《陵水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47名中小学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录用的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同时,还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陵水黎族自治县优惠的人才政策。
三、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一)招聘对象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科、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含中职、专科教师资格)。
(二)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性侵犯和违法违纪记录。他在工作(失业)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2.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带头,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3、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
4、身心健康,仪表端正,说话吐字清晰,体检合格,无不良嗜好。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5日至2006年4月24日出生)。
6、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B以上,报考汉语言文学专业
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2A级或以上。
七、在职教师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和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附件4,同意计算期以报考之日止)。
八、委托培训、定向的人员,必须征得原委托、定向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
9. 报名时,所有应聘者必须提供相应科目的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应级别(从高到低,例如: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书可以申请需要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书的职位,小学英语教师资格证书;初中英语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英语教师资格证书的,不能报考需要高中英语教师资格证书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尚未解除党纪、政治纪律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罚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侦查的。
3、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违反纪律、规定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或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五、失信被执行人。
6、服务期限未满的特岗教师。
7、法律、法规规定不准参加考试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1)公告
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14:00-17:00。
3、报到地点:湘潭大学沁湖食堂三楼。
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达现场报名。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三)现场资格审查
申请人须向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提供下列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须填写附件5,并承诺按时取得相应证书。
1、不戴帽子拍摄一英寸照片。
2、本人签名并按指纹的登记表(详见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为一张)。
4、毕业证明(在职本科学历申请者还需提供全日制学历预科毕业证书;研究生学历申请者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6、教师资格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笔试合格等相关证明)。
7、学信网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并打印学历认证报告(在校本科生须同时打印全日制预科学历登记表;研究生须同时打印本科阶段学历登记表;2024届毕业生须打印《教育部学生身份证明》)电子登记和登记表”)。
8、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3)。
9、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具体见附件4,由在职人员提供)。
10、应届毕业生报考2024年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5)。
(四)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1、每位候选人限报考1个职位。多次提交申请或申请不正确的,将被视为无效。报名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且报名时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到。若个人条件与所申请职位要求不符,所有考试成绩均无效,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 申请人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并保持沟通畅通,以确保
可以及时联系;因联系方式提供不正确、沟通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明确或者逾期的,不予考虑通过报名资格审核。
5、公开招聘时,按岗位招聘的人数与经初审符合要求的应聘该职位的人数之比必须达到1:2后,方可开始考试。若达不到该比例,招聘计划数量将相应减少或取消。
6.本次考试实行诚实报名、诚实考试制度。应聘者必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聘公告、岗位申请表等,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地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对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有违纪行为的应聘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参加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之后是面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及内容: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将是教育中的基本公共知识。
3.确定受访者入围名单
笔试按100 分制进行。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拟聘人员与面试人员的比例,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确定笔试合格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该科目笔试的平均分。达到笔试及格线的申请人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拟聘用10人以上(含)的,比例为1:2;拟聘用人数在9人(含)以下的,比例为1:3人。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
(一)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
(三)其他要求:面试采用百分制,及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每个分数转换后,结果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职位的两名以上应聘者,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按照以下方法确定名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最高的应聘者优先。笔试成绩较高者入围;若笔试成绩再次相同,则按学历等级排列,学历等级较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陵水户籍或海南户籍优先。若成绩仍相同,需进行补考,并按成绩顺序对考生进行排名(补考方式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在陵水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遵守指示的候选人将被取消资格。他们的就业资格。
(七)职位选择
择业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根据应聘者的意愿选择任教学校。若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填补该职位,则视为自愿、最终填补。应届毕业生确定岗位后须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未签订三方聘用协议的入围候选人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承诺自签发之日起1天内发送本人签署的就业协议(内容须包括三方协议签发时间并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部门公章)三方协议的内容(以协议发送时间为准)。陵水县教育局.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三方聘用协议,或者签订三方聘用协议后主动放弃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补。如有需要补缺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补齐。
(八)体检
体检由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复查。以复试结果为准(逾期未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就业资格)。复检时间另行通知。拟聘用人员必须按时进行体检。未经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
(九)检验
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考察人数(1:1人)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考察其品德、能力、勤勉、绩效、诚信等方面和资质。审查各类岗位所需的个人档案和资格等材料,检查无性侵犯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心理健康状况、道德品质等方面。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供全部个人审核材料、审核不合格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十)公告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结果,按照相关程序选定拟录用人选,并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或“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按照程序。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争议,由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无问题或者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录用。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任或者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经陵水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考同一岗位的候选人及其面试成绩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示期满后不再补发。
为保障考生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发现不适合就业的,不予录用。
(十一)就业
1、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档案材料,并配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与原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而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拟聘用人承担。
2、新录用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往届毕业生试用期为半年。档案关系将移交给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准入公司,未通过者予以取消。
3、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无特殊原因不报告或者不遵守工作安排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不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或违反师德有关规定的,及时给予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学历无效,不适宜继续任教的,立即予以辞退,取消其享受资格。相关政策优惠。
4、新录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前不得调出陵水黎族自治县。
六、其他(一)本公告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例如,“学士及以上学位”就是指学士学位。
(2) 本公告所提及的日期或数字均包括在内。
(三)拟聘人员在聘用前因违纪或者其他原因受到学校或者有关部门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
(4)应聘者信息填写错误或提交材料不齐全,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材料,也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团体、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发行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
资料、参考资料、上网卡等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
(6)未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除外)不予退还。请申请人自行制作备份副本。
(七)招聘信息查询方式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gshui.hainan.gov.cn/
微信公众号:陵水教育
(八)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纪律要求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联系方式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丰路39号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室206室邮政编码:572400。
咨询热线:0898—83310860
监督热线:0898—8331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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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7名
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7名报名表
三、申请承诺书
4. 同意申请的证明
5.应届毕业生2024年报考承诺书
原标题:陵水黎族自治县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7名(第一名)
文章来源:http://lingshui.hainan.gov.cn/xxgkzl/jyj/xxxgkml/202404/t20240418_3649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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