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研究院是隶属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公益性科研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工程。发展规划、基本政策和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工作;承担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研究推广、成果转化、技术咨询等。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研究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副高级职务工作人员1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一)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以及与担任职务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
6、遵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有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要求包括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详情请参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其他事项
现役军人、应届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申请。
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条例[2019]1号)规定情形的,不得应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1)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shandong)向社会公开发布.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注册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9:00-4月25日17: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申请人请将申请材料原件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邮箱:fzybgs@shandong.cn。邮件主题格式为“职位名称+姓名+联系电话”。
报名材料包括:
(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见附件2);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见附件3);
(三)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国家认可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4月23日前取得)及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五)主持或者参与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指南认证材料;
(六)辞职的,须提交辞职证明;已聘用的人员,须提交用人单位授权的部门、单位出具的申请同意书。对于难以按时出具录用同意书的在职员工,可在考察时提交申请同意书。供应。
应聘者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人存在恶意注册、扰乱注册秩序等行为的,经核实,将取消其注册资格。
2.资格审查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应聘者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3日11:00-4月26日17:00
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申请信息因不规范、不完整等原因被退回的,申请人应当及时更正、补充。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报到而影响报名,后果自负。
(二)现场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及时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告。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现场审查。超过期限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根据省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招聘,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定为70分。面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数,余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将通过追加考试的方式确定。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并等额组织考察和体检。
检查根据工作条件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应当避免的情形以及是否与招聘岗位相关。匹配等条件,并审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以及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同时,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严格审查对象档案,重点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妥善处理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执行。按规定需要重新检查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审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审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同等数额填补。
(五)公开招聘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更换。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就业的,将就业意见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举报问题影响聘用并经查实的,不予录用。符合就业条件的,发给《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即可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人员关系。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待遇工资福利按照国家及山东省事业单位相关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宜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办理。
七、联系方式联系人:刘老师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开发研究院
联系电话:0531-51765600
监督电话:0531-51765267
温馨提示:由于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和招聘内容不断变化和调整,以上专业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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