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号文件(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号文件(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37号)精神市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所启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并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详情请参阅《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3、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和工作经历。申请人所修专业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并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须注明专业)并可在相关认证网站上核实的考生,可根据注明专业进行申请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境外院校研究生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遵守回避的相关规定;

7、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计划表》)。报名时(2024年4月24日前)应获取该职位所需的政治概况、专业资格、工作经历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内警告或者行政记过以上人员的;

3、正在接受侦查或者有犯罪嫌疑人尚未侦查的;

4、现役军人;

5、非全日制在校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发现有作弊行为并处于停考期间的;

7、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依法限制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及附件《计划表》将于2024年4月16日起在以下网站发布:

1.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http://scjg.tj.gov.cn

2.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门户网站

http://www.tjsjy.org.cn

(二)报名、资格审核及缴费

招聘登记、资格审查、缴费等均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等工作的技术支持和具体实施,确保网络安全、正常运行。

1. 注册

考生可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s://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限: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9日9:00。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和缴纳费用的比例不得低于1,333,603人。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比例,则不能开放报名考试。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29日16:00。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48小时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应及时关注审核结果。报名截止时间后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再次提交报名申请。候选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擅自伪造、变造有关文件、材料、信息取得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付款

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确认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付款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至2024年4月30日16:00。

笔试考试费为每人90元(共2科考试,每科45元)。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无效报名。缴费后,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考试费用实行免征和免征。届时,您可以出示身份证、低保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等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可于2024年4月30日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9:00-16:00兴华一路5号301室)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未通过任何科目考试的申请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遵守考试纪律要求。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2024年5月19日9:30。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9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测试对象为《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每份试卷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测试》的接听时间为90分钟,《专业能力测试》的接听时间为120分钟。科目《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试》分40%+《专业能力测试》分60%。及格分数为60分,达不到及格分数线的,不得晋级下一阶段。

笔试成绩将于5月29日公布,申请人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核通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拟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1:3的比例确定面试岗位。当招聘职位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按该职位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审查和心理素质评估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由招聘单位进行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按照资格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职称证书、党组织颁发的党员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审核通知在注册网站上公布。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按照“缺补”机制在报到前提供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取消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参加资格审查,或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因上述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招聘单位根据应聘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心理素质评估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应聘者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质量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人格状况、人际交往能力、心理控制能力、心理承受能力、基本心理素质等。心理质量评估仅进行一次,结果不计入总分,仅供参考。未按要求参加心理质量评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者,可于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申请人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面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上述材料的申请人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果将在现场确认。

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和考官独立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应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创新应对、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控制在40分钟,其中结构化面试20分钟,考官独立提问20分钟。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面试及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4.评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百分制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应聘者总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面试成绩较高的应聘者。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选择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参加体检。

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安排将于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该职位招收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人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高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候选人名单低的。体检费用由申请人缴纳。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体检应当在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发布前国家统一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招聘单位或者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收到结果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因招考单位以外的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试或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应聘者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照该职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替换候选人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替换候选人。面试成绩相同的,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确定进入体检。

六、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此次考察遵循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业绩、突出能力、综合选拔的导向。根据拟聘职位要求,主要采取档案审查、个别面试、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守法律法规、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避免的情况等,审查候选人资格。对于因考察不合格、主动放弃考察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根据应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若替补候选人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替补候选人。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较高者确定替代人选。

七、公示应聘人员将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未报告问题或报告问题但不影响就业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就业手续;对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找到实质性证据的,不予录用;举报问题暂时难以核实的,将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调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纪律与监督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所纪委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纪律和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九、注意事项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课程。社会上以任何名义组织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刊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申请人保持警惕。

2、如因不可抗力而调整招聘日程,应聘者应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日程为准。请申请人在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码,以便在发生调整时及时联系。

十、咨询、监督电话1、报名技术咨询热线: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2.招聘职位咨询电话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所:022-58211513、022-58211516

三、主管部门监督电话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部:022-233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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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024 年4 月16 日

原标题: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所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zwgk/rsrm/202404/t20240416_6601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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