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水平,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将直属事业单位首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现将2024年嵊州市卫生局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此次,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报考资格见《2024年嵊州市卫生健康系统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应当一致。 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和研究生学位考生还须取得相应的专业(专业)资格证书(或成就证书);
(三)年龄要求为35岁及以下(1988年3月14日后出生),但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须年龄为40岁及以下(1983年3月14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具有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8年3月14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实行两项平等待遇:从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为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在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在那年。具有学士学位并通过住院医师培训的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待遇(住院医师培训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住院医师专业要求一致)招聘职位)。
(五)应聘者不受户籍范围限制,身体条件适合岗位要求;
(六)上述人员中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24年3月14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证书(证书);境外大学毕业生须于2024年3月14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七)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申请:
1、2024年未毕业、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024年未毕业、非专科毕业生、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不能凭原学历、学位证书应聘;
2、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股发[2021]11号)规定不能确定为招聘候选人情形之一的;
3、应聘者不得向招聘单位应聘具有本办法第三十条所列《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项回避情形的岗位;
4、现役军人;
5、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嵊州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拟聘任或现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不宜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本招聘流程包括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3月15日(星期五)工作时间(8:30-11:30、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到地点:嵊州市卫生局五楼大会议室(嵊州市三江街道兴旺街1号)。
3、资格审查同时在报名现场进行。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打印版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网下载)信息网)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文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打印版申请表(附件2)、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出具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省外高校可持有国家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核验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身份证、等应聘职位所需文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的,申请人应当提供书面说明。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和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如果研究生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仅为临床医学等一级学科,还必须提供研究生学位。经学校盖章的研究方向书面证明;考生还须提供委托培训单位同意申请的书面证明;申请人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同意申请的证明必须在2024年2月14日之后出具才有效)。不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申请要求。
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超出的职位无效。同时,候选人申请的职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三倍的岗位,根据招聘部门的意见,适当降低招聘比例或者减少、取消招聘计划。若招聘计划取消,该职位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变更申请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职位。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无法正常沟通或在收到通知后未在期限内变更申请的,视为放弃申请。
(二)考试
下列职位采取分类考试形式,进行直接面试: 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职位;其他需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其他职位将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
1.笔试。笔试初步安排在3月23日(周六)上午。最终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没有指定复习书。考试科目是基础医学知识。笔试满分为120分,低于60分视为不及格。笔试不合格者,不予面试。
考生须于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到嵊州市卫生局420办公室(三江街道兴旺街1号)领取笔试批复(8:30-12:00) ,14:00-15:30)考试期间,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收到证书,则自动放弃。如因特殊情况进行调整,将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根据笔试通过的考生进行招聘
招聘计划按照1:3从高分到低分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有3个及以上招聘计划的职位按1:2确定)。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访谈对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纳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候选人放弃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未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相应职位将不再填补。
直接面试的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总分=面试成绩)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同等人数的新兵人数确定;其他岗位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察按照招募人数等额确定。若总成绩相等,则笔试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较高者排名第一。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检查
时间:体检、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相关规定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将接受检查。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检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谷发[2021]11号)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因体检、考察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而造成的空缺,将在拟聘人员名单之前的该职位面试通过的应聘者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最低的顺序递补。已宣布聘用。
体检、检查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选聘和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选,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者须与原工作单位(劳动)解除聘用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2、若招聘单位为医学界分支机构,应聘者可按照分值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同一职位的招聘单位。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选拔,则该候选人将自动放弃,相应职位不再填补。自主择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经批准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无法报到的,或者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24年9月30日前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所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或者发现被聘用的人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职位不予填补。
四、注意事项1、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材料或信息虚假,通过伪造、变造文件、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安排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二)公开招聘考试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三)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与他人串通隐瞒事实,妨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或者影响检查结论的;
(四)故意隐瞒影响就业的疾病或者病史,或者与体检人员串通在体检过程中作弊,或者通过委托他人接管体检、调换、更换检测样本等作弊行为,影响体检结论的;
(五)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六)招聘结果公布后,为了实现个人目的,散布谣言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三、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
4、按照省统一要求,入职后未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相关专业人员,须参加培训。劳动者三年内未取得相应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和培训证书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2024届护理毕业生尚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允许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护士工作满一年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嵊州市人民医院医社总医院、嵊州市中医院医社总医院、嵊州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报建定额制度,纳入实名制管理事业单位设立,实行事业单位各项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六、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zzj.gov.cn/col/col1562689/index.html)公布
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最新发布的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招聘信息中未尽事宜,由嵊州市卫生局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解释。
支持热线:
1.嵊州市卫生局人事处0575-83275215;
2.嵊州市人民医院(浙江大学第一医院嵊州分院)医社总医院人力资源部0575-83338396;
3.嵊州市中医医院医社总医院人力资源部0575-83027620;
4.嵊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部0575-83184759;
5.嵊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人事部0575-8337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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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嵊州市卫生系统2024年首次公开招聘人员安排表.docx
附件2:嵊州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申请表.docx
原标题:2024年嵊州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首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文章来源:http://www.szzj.gov.cn/art/2024/3/6/art_1530087_59086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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