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信息网2024年3月27日讯:为适应我县医疗卫生产业发展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现根据《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现将全县卫生机构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75名。招聘计划及条件详情见附件《2024年磐安县卫健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及条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核发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以国内同类专业为基础。专业认可;
4、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号文件(国家卫生健康办科教发[2021]18号)相关规定,从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若为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并受聘于住院医师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应届毕业生受到平等对待。通过住院培训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待遇(住院培训证书上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与所学专业一致)所选职位的类别要求)。
(三)报名条件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证书、文件为准。相关岗位的专业要求,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审查确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21年之前(含2021年)毕业的往届学生,须取得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
4、户籍:招聘面向全省,其中护理岗位面向本市开放;临床医学等急需专业户籍放宽至全国。
《磐安县户口登记》包括:
(一)本人户口在磐安(以2024年4月7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2)本人出生地在磐安(户口本、出生证明);
(三)本人、父母或者夫(妻)在磐安市长期居住(凭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
(四)父母或夫(妻)户口之一在磐安市或者是磐安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凭户口簿、结婚证、工作单位说明);
(五)2024年4月1日前在磐安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实际工作满3年(以劳动合同与养老金领取时间一致为限);
(六)原籍地为磐安市的人员(原籍地是指通过高考考入大学时的居住地)。
属于第(二)至(六)项情形的,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相关材料。
5、具有应聘该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
6、外县正式人员注册,须有原单位批准证明。
7、限制考试条件:已从本县卫生机构辞职或被解聘的人员、报考并放弃就业(含考察)不满五年的人员、接受委托进行定向培训的人员不得申请(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除外)。
8、每位候选人仅限申请一个职位。
九、确需退出的,按照《磐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县委办[2019]51号)的规定执行。
二、招聘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等程序进行报名。根据应聘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注册登记
报名时间:2024年4月7日9:00至2024年4月9日16:00。
网站: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709)
应聘者必须诚信申请,按照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职位进行报名。单纯报名而不选择职位的,将被视为无效报名。逾期报名及报名不再受理。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号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7日9:00至4月9日17:00。
招聘单位或者主管部门负责对应聘者所选择的岗位进行资格预审,对预审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资格初审通过者,不得申请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资格初审期限内再次提出申请,并接受资格初审。
(3) 付款确认
时间:4月10日9:00-4月12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在人事考试服务平台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50元。逾期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注册资格。
(4)位置调整
对于确认的支付员工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1.5倍的岗位,招聘计划将减少或取消。如果招聘计划被取消,该职位的应聘者可以在收到取消计划通知后24小时内更改申请。逾期未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重新提交。
经县卫生局和磐安县县医疗卫生服务社区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个人缴费确认数量较多的仓位与个人缴费确认数量不足的仓位之间进行适当调整。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4月24日9:00-4月27日9:30
已缴纳费用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原定4月27日,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总分为100分,分为县试卷(A卷)和基层卷(B卷)。
(一)临床、麻醉、影像、病理、超声、心电(脑电图)、皮肤科、心理卫生等岗位:基础医学知识和内科、外科、诊断学等领域的专业知识。
(2)护理岗位:基础医学知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基础护理知识。
(3)中医、中医儿科等岗位: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基础知识、中医及中西医临床知识。
(4)牙科、药学、中医、检验技术、康复技术、影像技术、预防医学等岗位:医学综合卷。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形式:闭卷考试。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5、最低分数线要求:以参加同一试卷的考生笔试平均分的85%来划定最低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予面试。
(七)资格审查及面试
面试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予填补。
资格审核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工作司出具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境外院校)省内可持有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省级教育行政证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电子报名表、以及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文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海外学历和学位认证证书;正式聘用人员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才能申请。
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按照招聘计划中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招聘计划中3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两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所有成绩相同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纳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检查
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其中,招聘岗位3人及以上的,按照1:1.5确定体检对象(小数点四舍五入)。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号政策进行(人社部〔2012〕65号) )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申请人,不予报销。
体检结束后,按照体检合格者中成绩最高分与最低分1:1的比例确定报考人选。检验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股发[2021]11号)进行。考察期间如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该岗位体检合格者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较高者入围考察。
体检、检查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及聘任
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磐安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签约手续。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领取毕业证书,并凭毕业证书办理就业手续。聘用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人员须在本县医疗卫生单位服务5年以上(不含规范化培训时间)。不具备专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在录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否则予以辞退。
拟录用人员在录用批准前放弃聘用的,对经该岗位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最低的顺序进行考核录用;如果该人在就业批准后放弃任命,则不再有进一步的替代。
三、其他事项(一)招聘相关信息(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人员公告等)可在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及磐安广播电视台公众号网站上公布,请及时登录查看,恕不另行通知。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按政策给予学费补偿(边工作边取得全日制学位的不纳入补偿范围)。
(二)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要求报浙江信用网公示。希望各位报考者从现在开始,从自己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避免在自己的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三)申请人各阶段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安排、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安排任何培训课程。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相关的材料和信息的行为与招聘机构无关,应聘者切勿轻信。
(五)本公告由磐安县卫生局、磐安县医疗卫生服务社区负责解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发布后5日内提出。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接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纪检组的监督。
(七)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县人民医院:周老师0579-84651143
县中医院:卢老师0579-84658813
县第二医院:戴老师0579-84712503
基层卫生中心:周老师0579-84651143
县妇女保健中心:陈老师0579-8465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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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磐安县卫生机构招聘计划及条件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磐安县卫生局
磐安县医疗卫生服务社区
2024 年3 月26 日
温馨提示:由于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和招聘内容不断变化和调整,以上专业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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