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海省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专业信息网2024年3月27日:根据《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今年青海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教师,下同)公开招聘计划已确定,共招聘2717人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9)。本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学校(幼儿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和公费师范生的就业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全省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分别覆盖全国、全省、州。全省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居民、本省在校学生、本省高校毕业生、服务“三支一”等三类基层工程的高校毕业生省内“支援”计划、省内临时教师、安置在本省的退役军人(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军人);境内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地户籍人员、本地学生、地方高校毕业生、国家计划内“三拥一扶”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临时教师在本州的,以及应当由国家安置的退役军人(包括在本州到期的退役军人)。本次招聘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二、招聘程序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程序。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一)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应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进入招聘数字化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栏目或点击(青海省教师招聘报名系统)链接进行报名,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完成登记注册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付款的,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2024年3月31日18:00

网上信息修改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2024年4月1日12:00

在线审稿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2024年4月1日18:00

网上支付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2024年4月1日23:30

在线调整时间:2024年4月2日9:00-18:00

打印门票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4月20日

(二)网上报名完成后,招聘岗位数与通过报名审核并缴纳费用的人数未达到1:3人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取消(根据该职位的需求,制定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或减少)。若定向招聘岗位未达到1,333,603比例或无应聘者,则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如招聘职位被取消,须于4月2日9:00至18:00之间变更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未按时变更申请的,将自动放弃,报名费将被扣除。已退款。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将公布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信息。若保留招聘计划,则考试照常进行。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一)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计划于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教师综合素质》 《学科专业素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三科,《教师综合素质》 《学科专业素养》。考试内容请参见2023年2月27日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s://jyt.qinghai.gov.cn/gk/tzgg/idoc.html?namepid=647),青海省公布的考试大纲教育考试网,《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为中学教师和小学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教师考试),三科满分,每科满分150分,占25%,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25%。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

笔试单科缺席、成绩无效或零分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录用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结果计划于5月10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出炉后,请截图保存在线。笔试成绩审核完成后,将不再提供成绩查询和认证服务。成绩审核时间为自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我需携带《成绩复核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到所申请的区(市、州)教育考试部门申请成绩复核。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0)。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教师综合素质》25%+《学科专业素养》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5%)1.5+政策奖励积分

(二)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素养》科目须用英语答题,其他笔试科目均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三)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若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的人数比例为1:1(或小于1:1)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笔试最低分数线以市(州)或省单位同一职位(类似是指考试科目相同的职位,招聘职位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为准。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大于1:1)方可进入现场。以资格审查阶段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

其他需要填补的职位,同类职位笔试未达到及格线的,不再填补。

五、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总分并列的人可以一起参赛。

市、州中小学教师录用资格现场审查,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的现场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审查应聘者的身份证、户口、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该职位所需考试及其他资格证书的同意书。定向招聘岗位需审核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结束后,面试考生名单将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阶段被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一)市、州及其县(市、区、执委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内中小学面试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以采取讲座或试讲的形式,也可以采用“解题+讲解+答辩”的形式。体育、音乐美容、信息技术、幼儿园教师等科目面试可采取“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招聘职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低于1,333,603人的,以用人单位明确的资格标准为准。用人单位未明确资格标准的,将在面试通知中明确说明。不符合资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如应聘英语教师职位,面试时必须使用英语;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职务的,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

(四)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收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总分相同的,优先招收退役军人,然后根据用人单位计划中招聘岗位资格中的优先条件确定;无法确定优先条件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教师综合素质》分排名。成绩相同的,按照分数《学科专业素养》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

七、体检、考察(政审)进入体检范围的,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直接用人单位组织。体检须在二甲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学科专业素养》执行。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检查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用人单位负责。我们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除考察候选人基本政治条件、遵守法律法规、业务素质、人格操守、身心状况等外,还要突出考察候选人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组织检查时,必须严格检查师德师风。聘任教师必须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十项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同时,要进行准入查询,按照规定严格审核考生个人档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或检查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降序递补。

八、公示、聘用体检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也可在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告有异议的,暂停办理聘用手续,直至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或就业不受影响的,按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为加强学校布局调整,应对生源规模变化,解决师资结构性短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需求和生源规模变化,在县域内统一调配生源。考生必须服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的员工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市州及省直单位的特别事项(一)专业及教师资格特殊要求

1、西宁市要求应聘西宁市少年宫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持有的教学科目是所申请职位对应的学科,所学专业与学科要求一致。

报考高中教师职务的考生,必须取得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持有的教学科目是其所应聘职位对应的学科,所学专业与该学科的要求一致。

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岗位学科要求相一致,或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学科目应当是应聘岗位对应学科。考生可以根据教师资格申请相应学科的职位,也可以根据专业申请同一学科的职位。

2.海东市要求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和专业要求相一致,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必须学习与应聘岗位学科要求相一致的专业,或者取得教师资格证并在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科任教。考生可以根据教师资格申请相应学科的职位,也可以根据专业申请同一学科的职位。

3.海西州要求,报考高中教师岗位时,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学科要求相符,并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康复教育教师岗位,应聘专业要求与应聘岗位相同,并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及以上或者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义务教育、学前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与所报考的教师资格证书相同的专业或者教学科目。考生可以凭教师资格证书申请同一学科的职位,也可以根据专业申请同一学科的职位。

4、黄南洲要求申请人申请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和高中教师岗位。考生所修专业和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学科目必须与所申请职位的科目一致。

报考小学教师职务的考生,其专业或教学科目必须与所报考的教师资格证书相同。考生可以凭教师资格证书申请同一学科的职位,也可以根据专业申请同一学科的职位。

5、玉树州要求报考幼儿教师、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所修专业以及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学科目必须与所报考岗位的科目一致。

报考小学教师职务的考生,其专业或教学科目必须与所报考的教师资格证书相同。考生可以凭教师资格证书申请同一学科的职位,也可以根据专业申请同一学科的职位。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报考资格按照岗位清单中的要求执行。

6、海南州、果洛州、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青海三毛幼儿园、青海六一幼儿园、青海省委幼儿园要求考生修读专业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才能担任教学岗位。与所申请职位的主题一致。

7.海北州要求报考学前、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教学科目必须与所报考岗位的科目一致。

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考生,专业要求必须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要求一致,并取得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及以上或者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8、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要求考生学习与应聘岗位学科要求相符的专业,或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学科任教。考生可以根据教师资格申请相应学科的职位,也可以根据专业申请同一学科的职位。

9、青海省特殊教育学校要求报考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具有与其申请的教师资格证书相同的专业和教学科目。

报考康复教育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符的专业,并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二)面试最低分数的特殊要求

1、西宁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招聘岗位数比例要求面试人数小于1:3,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2、海东市、青海省委幼儿园、青海省特殊教育学校要求的招聘岗位数量与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十、其它事项(一)户籍、年龄、身份等确定。一、按户籍条件申请的考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落户。二、考生户籍年龄的计算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起(年龄要求在35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8年3月27日或之后;年龄要求在30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8年3月27日或之后) 198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1993年3月27日以后出生;临时教师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7日以后出生)。三是定向招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计划)等三类基层服务人员。任职满2年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项目学生。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可申请担任基层定点服务项目人员。四、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后正常退出现役,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大学毕业生。五、机关事业单位现任人员申请同意书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出具。

(二)学历要求。应聘者必须取得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均须在教育部“留学信息网”上进行验证。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考条件但仍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专业及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招聘岗位专业分类参照教育部《教师综合素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各市、州、省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学科、专业具体要求为准。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基础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时期的所有职位。上述专业目录以外的各类新增专业,符合招生规定的,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批准。本公告所称招聘岗位专业是指学生通过考试取得职业资格并完成学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应聘者学历证明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核定的第二专业和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必修专业。

2、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者,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只能报考初中及以下职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只能报考小学职位;只有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才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职位。

3、关于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学科目为“其他”的问题:认证机构应针对其他科目的具体科目出具证书。考生应按照证书相应科目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书原件。

4、对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学科目为“外语”:非英语专业的外语专业毕业生,其教学资格证书教授“外语”应得到教师资格证的认可。教师资格机构颁发“外语”语言证书。考生根据证书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书原件。

5、符合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证条件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您可以根据您申请教师资格的学年和科目申请相应的职位。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有效的教育部考试中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或《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及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纸质证书丢失),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考试信息资源网。查询结果与证书同等效力),承诺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4)2024届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明,否则将取消招聘资格。 2024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时无需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所学专业必须准确填写,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学校(学院)颁发的学历和专业。以及按时毕业的证明。

(五)临时教师的定义。本公告所称“临时教师”,是指省委、省发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清发[2013]12号)前已在我省公立中小学聘任的人员。政府于2013年6月19日批准,并已登记在岗的临时教师(不间断,寒暑假除外)。中小学临时教师报考教职年龄放宽至45岁,并可跨专业报考。临时教师的认定由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审核确定。确定为临时教师的,将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予以公告。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将到学校核实。对谎报、提供虚假信息的,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六)笔试及审核报名加分条件

1. 积分条件。根据《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区(含6个地州、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成绩给予加分。其中,申请六都县中小学岗位的,可额外获得3分;申请西宁市、海东市民族自治县以及六地州县中小学的,加5分。父母中有一方在柳州工作满三年(或现户籍在柳州满三年)的汉族考生,报考柳州中小学岗位的,笔试可加分。其中,申请六都县公立中小学,3年以上10年以下加1分,10年以上20年以下加2分年,如果有超过20 年的经验,则额外加3 分;小学职位,3年以上5年以下加1分,5年以上10年以下加2分,10年以上加3分10年以上15年以下,15年以上20年以下加4分,20年以上加4分。 10岁及以上可加5分。退役军人报考定向考试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分政策按照上述加分政策执行;退役军人不报考定向考试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报考县(市、区、执委会)以下中小学教职的临时教师,笔试成绩加5分。上述项目的奖励积分合计不得超过5分。汉族考生加分期至2024年3月27日结束。已纳入正式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开招聘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笔试加分等政策。

2.审核并注册。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务,不需经过审查和注册。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军人、汉族考生,顺利通过网上资格审核并缴纳费用后,将于2024年4月8日9:00至18:00进行加分条件网上审核登记其中: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有照片、户口专用章的户口证明)户籍部门)、退休证明、毕业证明等图片形式的相关材料。上传至考生报名系统加分审核页面,审核并登记加分条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汉族考生,须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政部门签发的带照片的身份证件)。加盖户籍专用印章的户口证明)、户口簿、父母就业证明及相关加分资格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至考生报名系统加分审核页面,加分-点条件被审查和注册。逾期未通过规定渠道进行积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资格。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予以公告。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申请。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工作不满5年的不得申请。工龄5年以上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申请;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要严格履行与用人单位的协议,如对合同期限有要求,需要报考的,必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网上报名期间,须在报名结束前以图片形式上传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出具的书面申请同意证明。未按要求上传证明、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身份的,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八)补充要求。因考生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时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现场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核仅填写一次。招聘过程中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应聘者的笔试、面试表现,决定是否按顺序填补。如有必要,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填写候选人。

(九)申请人不予申请的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和司法机关审查、调查的;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并在处分期限内的;公开招聘、公务员考试的人员已纳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备案期限内的;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024 年未毕业的学生;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不宜就业的其他情形。

(十)第二次招聘

除了避免重复审核、提高招聘效率、缩短招聘时间外,在上半年的招聘工作结束后,如果各用人单位有空缺且确实需要招聘,下半年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酌情组织半年时间。招聘不再组织统一笔试。参加2024年4月20日全省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并取得笔试成绩的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选聘。

(十一)其他招聘政策和要求。详见《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11)和《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附件12)。考生必须详细阅读。

(十二)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服从、配合考试单位的相关工作。招聘启事、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随时发布,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现行国家和省有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考生,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青海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相关培训班或编写复习教材。请考生和家长提高认识。能力,提高防范意识,不要上当受骗。

咨询热线(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职位及政策咨询电话:各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见招聘计划(计划中相关事项,如招聘范围、学历、学科、专业、资格等,请直接咨询用人单位)

西宁市教育局人事处:0971-4393007

海东市教育局人事处:0972-8611713

海西州教育局基础教育科:0977-8299805

海南州教育局教育科:0974-8510523

海北州教育局教学研究与教师发展中心:0970-8642197

黄南州教育局教师工作科:0973-8726908

果洛州教育局人事部:0975-8383595

玉树州教育局人事处:0976-8826865

有关考试管理和成绩审核,请联系您申请所在地区(市、州)的教育和考试部门。报考省级职务的考生应向西宁市考试部门咨询。

西宁教育考试院:0971-4393051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海西西路梅水街59-9号

海东市教育考试服务中心:0972-8610052 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海东大道10号6号楼6106室(海东市人民政府内)

海西州教育考试中心:0977-8222456 地址:海西州德令哈市格尔木东路2号(原国家税务局)

海南州教育考试服务中心:0974-8512573 地址:海南州共和县和月巷州政府一楼东端

海北州教育考试服务中心:0970-8642850 地址:海北州海盐县西海镇通宝路4号州政府大楼413室

黄南洲教育考试服务中心:0973-8722581 地址:黄南洲铜仁市年都湖乡迎宾大道鸿丰德宾馆院内(原市文化局一楼)

果洛州教育考试中心:0975-8383593 地址:果洛州玛沁县甘德路38号果洛州教育局1号楼104室

玉树州教育考试中心:0976-8827089 地址:玉树州结古镇民主路14号州政府西三楼

考试咨询热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971-6304309

系统咨询热线: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971-6366347

招聘督导电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办公室0971-6310741

温馨提示:由于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和招聘内容不断变化和调整,以上专业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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