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信息网2024年3月25日: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37号)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精神,为满足事业发展需要和高层次人才应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市质检院”)需求,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市质检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为接下来。
一、招聘对象、岗位及数量市质检院现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社会工作者高层次人才4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及数量见《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1、申请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品行良好;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位和技能(岗位所需专业以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为准,不得报考辅修专业) );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五)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的。
(六)遵守撤销的相关规定;
(七)非津津籍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在津落户条件;外省市申请者须遵守天津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
(八)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见附件1)。报名时(2024年4月7日前)应已取得该职位所需的职称、相关工作经历等资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二)已受到处罚、追究责任,仍在影响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的;
(三)现役军人;
(四)全日制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无法在期限内提供相关学历或其他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
(五)在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发现作弊并处于停职期间的;
(六)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依法限制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组织方式在市市场监管委员会的指导下,市质检院自行组织招聘。
四、招聘公告发布招聘公告将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scjg.tj.gov.cn)和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http://www.51315.org.cn)发布。
五、招聘组织办法(1) 报名
报名期限:2024年4月7日9:00至2024年4月12日9:00。
应聘者应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下载并填写《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根据岗位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质检院邮箱:zjyrenli@163.com时间,主题为“姓名+应聘职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应聘。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
1、《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受承诺人签字);
2、户口簿(主页、个人页);
3、身份证(正反面);
4、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对于报到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符合报考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可实行“空缺补贴”机制,先提交毕业证书)学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及承诺书(附件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持有国外学历者,留学回国后需提供。人员认证;
5、近期正面一寸免帽彩色照片(电子版);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仅有职称要求的岗位需要);
7、相关工作经验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两者均具备且认证信息一致,仅对有工作经验要求的职位需要);
8、资格审查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对于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申请者无法提供的材料,可以提前提交承诺书(附件3)。申请材料须于2024年5月31日前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根据相关政策需要退出的,申请人应在报到时主动告知工作人员。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受理申请后48小时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将通过电子邮件明确告知其未通过资格。资格审查的原因。报名截止前可再次提交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2、2024年4月22日,招聘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向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发送考核准考证,并电话通知。
3、评审前1至2天,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到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进行现场原件审查。
审核地点:天津市花园工业区开化路26号5003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信息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注册费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四)评估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方式。
1、考核题目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创新反应、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考核题共发放两套,现场随机抽取一套使用。
2、评审员由5人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3. 考核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评审。参加考核时,须携带下载打印的考核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二代)。缺乏其中任何一个证书的申请人不得参加评估。
4、评审结束后,当场公布结果。评估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在考核合格的范围内,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招收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确定体检候选人名单。进入体检人数:1,333,601。
5、评估信息发布。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及成绩将于考核后7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入境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发布前国家统一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招聘单位或者申请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收到结果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因非组织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试或鉴定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察体检结束后开始检查工作。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检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德才兼备、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把政治关,确保拟任人员政治合格。检查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掌握被检查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如实写出检查材料。检查内容包括检查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和需要避免的情况等,并对检查对象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对不适合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八、拟聘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和检验情况,由市质检院党委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问题或者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反映影响就业问题并查出实质性证据的,不予录用;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将暂停聘用手续,待调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九、递补因下列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严格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程序办理。同一职位在同一招聘过程中招聘不超过两次。
1、申请人体检或者检查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任的;
3、被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岗位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5、其他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情况。
十、聘用本次招聘纳入营业场所管理。市质检院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政策、标准执行。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及其他相关手续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十一、纪律与监督市质检院纪委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相关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相关文件处理。
十二、注意事项如因不可抗力而调整招聘日程,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新调整的日程为准。请申请人在报名时填写准确、有效的手机号码,以便在发生调整时及时联系。
十三、咨询、监督电话: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022-23078910、022-23078391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6:30
监督电话:022-23857200
点击下载
1.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
2、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承诺书
温馨提示:由于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和招聘内容不断变化和调整,以上专业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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