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信息网2024年3月22日: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任务人员7人。为确保本次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本科(非就业)及以上学历人员。 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须在报到注册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和学位的,笔试资格审查时须出示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和学位证明函件。以及参加考试之前的相关证明文件。
三、招聘条件(一)申请者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具备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
5、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
6、国有单位职工申请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不予录用;已录用的,一经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劳动合同: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开除党籍或者开除公职处分的;
3、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招聘岗位的情形。
四、岗位管理及聘用待遇聘用职位均为非行政人员职位,不纳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特殊工作从业人员的管理及报酬按照《关于印发〈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城区人社〔2022〕20号)相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员工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招聘办法(1) 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4月10日17:3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间提交的材料将不被接受。
2. 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如实填写《清城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并附上本人身份证照片电子版。同时发送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扫描件在扫描前需要手写并签名。填写电子版《个人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
本人近期身份证照片电子版(电子文件不大于30kb,与报名表一致,以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扫描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户口簿电子版扫描件(户主及个人页);
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电子版扫描件。
以上材料必须放入同一文件夹,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2573015110@qq.com。压缩文件包及邮件主题必须命名为“职位代码+职位名称+姓名”,如“A01检察助理人员”张三”。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材料审核时间为报名之日起至4月12日止。招聘单位将安排专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信息不完整的申请人须在次日17:00前按照邮件要求填写材料。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信息,申请人将被要求通过电子邮件填写信息。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
申请人所学专业应当符合所申请职位的专业要求。申请人就读的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4.门票的发放
资格预审通过的应聘者,招聘单位将通过电子邮件发放电子版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行打印,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2024年4月17日起考生可以自行打印准考证。收到准考证的考生应回复邮件确认是否参加考试,例如:张三确认参加考试。
(二)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一)时间:待定,原定4月中下旬(以门票为准)。
(2)地点:清城区,具体地点待定(以门票为准)。
(三)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公共知识、综合分析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基础公共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阅卷工作委托相关机构进行。
(4)参加笔试的,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方可参加考试;迟到超过30分钟将被视为放弃笔试。
2.面试
(一)确定访谈对象。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未达到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的人)。符合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因故无法参加面试的,招聘单位可以按顺序补报面试人选。
(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要求。采访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采访。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中途离开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
3. 分数计算
(一)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总分转换为百分比,分数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将根据该职位候选人的数量以及综合表现从高到低的顺序聘用候选人。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顺序确定排名。
(三)体检及检查
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确定为体检候选人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考生总成绩降序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并进行相关检查。
六、递补1、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应聘者情况决定是否更换。如有,原则上按考试总成绩确定。分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填写。
2、考生的总成绩有效期为一年。招聘单位一年内同一职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以根据岗位需要决定是否填补该职位。若已招满,原则上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最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详情请登录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www.qingyuanqc.jcy.gov.cn/)。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即可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未办理聘用手续或因违规被取消录用的,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员工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劳动合同终止。
别的东西
(一)考生必须诚信报名、参加考试。提供虚假材料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已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文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会场。证件不齐全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3)申请人注册时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且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若无法联系电话,导致未能按时收到相关招聘通知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由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政治部0763-3303146
温馨提示:由于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和招聘内容不断变化和调整,以上专业信息网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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